兽药进口指南

       兽药是一种监管比较特殊的商品,监管条件为专用的R:《进口兽药通关单》。农业部发布过《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看过来比较繁琐;海关发布过相关的例如1129号的几个公文,则过于简短。可供参考的操作实务指南不多,网上相关资料也几乎没有。

       以下摘自《中国海关》2010年第7期,没有网络版,无法复制。抱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花了近一个小时的黄金午休时间逐个字敲出来的,字字皆辛苦:

       首次进口:首次向中国出口的兽药,应由出口方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经审查合格的,发给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

       已取得注册证书:进口在中国已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允许进口兽用生物制品证明文件,凭允许进口兽用生物制品证明文件到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进口在中国已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其他兽药的,凭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到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海关凭农业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口兽药通关单》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目录管理:进口兽药实行目录管理。2010年纳入《进口兽药管理目录》管理的兽药详见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312号。

       一单一关:兽药应当从具备检验能力的兽药检验机构所在地口岸进口。《进口兽药通关单》实行一单一关,在30日有效期内只能一次性使用,内容不得更改,过期应当重新办理。

       急需用药:国内急需的兽药,由农业部指定单位进口,并发给《进口兽药通关单》。

       加工贸易:经批准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兽药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管。进口料件或加工制成品属于兽药且无法出口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海关《进口兽药通关单》办理内销手续。未取得《进口兽药通关单》的,由加工贸易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海关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销毁所需费用由加工贸易企业承担。

       保税区: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口的兽药,免予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管。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境内外的兽药,应当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

       暂时进口:以暂时进口方式进口的不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兽,无需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暂时进口期满后应当全部复运出境,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口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后方可在境内销售。无法复运出境又无法办理进口手续的,经进口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经进境地直属海关同意,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海关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销毁所需费用由进口单位承担。

       科研用药:进口少量科研用兽药,进口注册用兽药样口、对照品、标准品、菌(毒、虫)种,细胞的,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兽药通关单》,海关凭《进口兽药通关单》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中文标识:进口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用中文标注。

《进口兽药管理目录(I期)》

海关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2912190040 戊二醛
2923900020 癸甲溴铵
2926909040 氯氰碘柳胺钠
2932290020 伊维菌素
2933199020 替泊沙林
2933599020 二嗪农、尼卡巴嗪、氢溴酸常山酮
2933699020 地克珠利,妥曲珠利,环丙氨嗪
2933990080 三氯苯达唑,氟苯达唑
2934999050 甲基吡啶磷
2935001000 磺胺嘧啶
2935009020 磺胺氯达嗪钠,磺胺间问甲氧嘧啶
2941109l00 羟氨苄青霉素
29413020l0 土霉素
2941400010 氟苯尼考
2941905210 头孢氨苄
29419059l0 头孢噻呋钠,硫酸头孢喹肟
2941909011 盐霉素,吉他霉素,盐酸林可霉素,拉沙洛西钠
2941909012 杆菌肽亚甲基二水杨酸,杆菌肽锌,延胡索酸泰妙菌素
2941909013 硫酸大观霉素,磷酸泰乐霉素,泰拉霉素
3913900010 右旋糖酐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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